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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桃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选课管理办法(试行)

来源/作者: 浏览次数:64 发布时间:2019-07-31



 

为深化教学改革,加强素质教育,进一步加强公共选修课选课的规范管理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  全校公共选修课共分为以下三类:

(一)通用能力类;

(二)综合素养类;

(三)创新创业类。

以上三类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学分一般为1-2个学分,教学时数一般为10-16学时/学分。

第二条  学生在第2—3学期内应修满4个学分的全校公共选修课,在此期间未修满学分的学生,在第4学期需重修,重修学分应按学分缴费。

第三条  学校对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选课采用统一时间安排,网上选课的方式。每次选课前,为学生提供选课指南,包含学期开课清单、课程介绍、选课时间、选课操作流程等。

第四条  全校公共选修课实行两轮选课。

第一轮:正选。在此期间,学生可以退选、改选。已退选的课程不能重复再选。正选结束后,已选的课程不能退选、改选。

第二轮:补选。正选结束后,如有学生漏选或所修学分不够时,可在此段时间内补选。

第五条  全校公共选修课实行CRP系统网上选课。

登录CRP学生管理平台(http://jwcrp.hbxtzy.com/st/ login.aspx),输入本人学号和密码,点击“学生选课”,进入选课界面选课。

选课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教务处完成相关准备工作,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,请选课学生关注CRP的通知。

学生只有通过网上选课成功后,在网上完成相关学习任务才能取得相应学分。

第六条  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初选时间定于每学期第14周左右。

第七条 学生选课时必须输入自己的完整学号和密码。

学生不得由他人代为选课,因他人代为选课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第八条 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选修2门课程。

第九条 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